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适应反洗钱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后的反洗钱法对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作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具体规定包括:在现行反洗钱法严格规范反洗钱信息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要求提供反洗钱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因提供服务获得的数据、信息,应当依法妥善处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增加规定在公司内部、集团成员之间共享反洗钱信息,应当符合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增加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反洗钱信息的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反洗钱法还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进一步细化反洗钱义务规定。其中,要求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应当限于其业务权限范围内,体现合理性、适当性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关注、评估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以应对新型洗钱风险。
法律还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按照要求对特定对象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负责人介绍,针对反洗钱义务主体涉及行业多,经营规模差异大的情况,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在适度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对金融机构以及责任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设置了不同档次的法律责任。综合适用责令整改、警告、罚款、实施限制性经营等多种处置、处罚方式。对金融机构的责任人员能够证明勤勉尽责的,明确可以不予处罚。
针对“地下钱庄”等一些采取非法渠道实施洗钱的行为,修订后的反洗钱法进一步明确与刑法的衔接,明确规定利用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实施或者通过非法渠道实施洗钱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在防范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深化反洗钱国际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