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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2 23:10:19 股吧网页版
【新华解读】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新规出台 大幅提高准入门槛
来源:新华财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主要修改完善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此外,还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作出规范,要求完善业务经营规则。《办法》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业内认为,《办法》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将大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大幅提高准入门槛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1%

  《办法》对主要出资人制度作出较大幅度的修订,具体包括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等。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在谈及为何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三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

  “同时,为避免出现大股东违规干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管理等问题,《办法》专门增加了公司治理、股东义务、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形成金融租赁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有效制约和良性互动。”上述负责人说。

  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均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同时,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法规,《办法》结合金融租赁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

  兴业证券分析师徐一洲表示,相较于2014年发布的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此次《办法》修订提高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对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进行调整,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对境外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调整监管指标等。

  “《办法》曾于今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反馈的大部分合理化意见建议均被采纳,未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盲目降低监管要求以及对法规条文未充分理解等方面。”上述负责人说,“关于部分反馈意见提出的法规解释说明和实施过渡期安排等内容,金融监管总局将另行印发文件予以明确。”

  徐一洲认为,金融租赁行业监管政策持续出台,风险防控和回归本源仍是行业发展关键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监管要求行业回归租赁业务本源导向。

  此前,金融监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更好发挥特色化功能,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世纪评级金融机构部宫晨认为,监管不断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融物”本源,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业务规划,调整业务结构,倾斜资源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共71家,总资产规模达4.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9%;租赁资产余额3.97万亿元,同比增长9.27%。2023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加大了直租模式业务投放,2023年当年直接租赁业务投放2814.87亿元,同比增长63.39%,占租赁业务投放总额的16.42%,同比上升4.31%。

  新增监管指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此次《办法》监管指标主要呈现三方面变化。一是新增杠杆率及财务杠杆倍数指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避免其盲目扩张,《办法》新增杠杆率、财务杠杆倍数等监管指标。其中,杠杆率指标不得低于6%,财务杠杆倍数指标不得超过10倍。

  二是优化拨备覆盖率和同业拆借比例监管指标。按照逆周期监管的思路,将拨备覆盖率由不低于150%下调为不低于100%,在确保损失准备能够有效覆盖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将同业拆借比例规范范围由同业拆入业务扩展到同业拆入和同业拆出业务。

  三是新增租赁应收款拨备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

  “对于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具体指标计算方式和指标值,金融监管总局将结合行业实际,另行研究确定。”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业内认为,《办法》将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功能定位,回归租赁业务本源,支持设备大规模更新,助力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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