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0 22:27:50 股吧网页版
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年内有望启动兑付
来源:信托百佬汇

  临近周末,四川信托重组迎来重要进展。

  信托百佬汇记者注意到,今日傍晚四川信托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称,四川信托重整计划已获表决通过。

  随后,四川信托官微及官网同时发布《关于四川信托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宣告重整计划顺利完成表决。

  有接近重组方的消息人士向信托百佬汇记者表示,接下来四川信托管理人将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递交法院,等待法院裁定对四川信托进行破产重整。如果进程顺利,相关投资者有望在2024年内收到来自春晓公司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款。

受让方案回顾

  2020年,四川信托多款资金池产品出现逾期,多只产品无法正常兑付。当年年底,该公司进入风险处置阶段。

  2023年12月,四川信托公布有关风险化解方案,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出资设立专项用于四川信托风险化解的公司主体,拟收购投资者手中合格存续信托受益权。

  据悉,受让方案依照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导向,兼顾公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存续项目规模和过往收益情况,适当向中小投资者倾斜。本次方案按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本金规模分五档、以固定比例累进计算报价,具体分档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不含)—300万(含)、300万(不含)—600万(含)、600万(不含)—1000万(含),以及1000万(不含)及以上。

  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所有信托产品累计收益超过200万元,则报价需对超过200万元部分扣减一定比例的过往收益。

  关于具体报价比例,12月25日,有投资者收到四川信托的理财经理提供的 “自然人投资者签约方案手册 ”。从方案来看,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比例为四到八折。具体来看,100万以下(含)的报价比例为80%;100万(不含)—300万(含)的报价比例为70%;300万(不含)—600万(含)的报价比例为55%;600万(不含)—1000万(含)的报价比例为50%,1000万(不含)及以上的报价比例为40%。

重整计划获表决通过

  不久之前,四川信托在官网发布关于风险处置进展的公告。2024年8月8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人已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下一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法院和管理人持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有序开展。

  今日表决结果公告显示,2024年9月20日10时,四川信托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对《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1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279093159.68元,占该组债权总额100%。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税款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税款债权人共1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9549725.96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普通债权组

  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7752家,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共7704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9.3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0498963547.95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4.49%。该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此外,表决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出资人共8家,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为3481502276.98元,占全体出资人表决权总额的99.47%。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获表决通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