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财富号评论吧 > 正文
  • 最近访问:
财富号评论吧
返回财富号评论吧>>
发表于 2024-11-11 09:11:37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渤海租赁荣获“证券之星·资本力量”2024年度优秀上市公司等三项大奖

2024年11月8日,由证券之星主办的“资本力量”2024年年度评选活动圆满落幕,本届活动以“新质·启航”为主题,通过专业的评审团队和广大投资者朋友,从多个维度对参选企业进行综合评选,最终选出了一批优质的企业。

在本届资本力量活动中,渤海租赁荣获年度优秀上市公司奖、卓越投关团队奖,同时,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佳魏先生荣获卓越董秘奖。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A股市场最大的以经营租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渤海租赁”,证券代码:000415.SZ)。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飞机租赁、集装箱租赁、基础设施租赁、大型设备租赁等。渤海租赁旗下拥有Avolon、Seaco、天津渤海租赁等境内外细分行业领先的租赁公司,是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公司、第三大集装箱租赁公司。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2679亿元,归母净资产305亿元。

2024年,渤海租赁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0.87亿元,同比增长8.13%。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飞机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的增长。归母净利润方面,渤海租赁前三季度实现了15.9亿元,同比增长87.33%。扣非归母净利润也达到了13.55亿元,同比增长8754.77%。这显示出公司在盈利能力上的显著提升。

作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公司,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其飞机租赁子公司Avolon机队规模为1019架,包括自有飞机540架、管理飞机37架、订单飞机442架,服务于全球62个国家的141家航空公司客户。其中,订单飞机数量位居行业首位。国联证券研报指出,全球客运需求已超2019年,但飞机产能跌至历史低位,飞机价值与租金有望延续上行,公司订单飞机位居行业首位,未来受益更加充分,国联证券对渤海租赁给予“买入”评级。此前,广发证券亦发布研报,对渤海租赁给予 “增持”评级。

9月14日,渤海租赁公告称Avolon拟收购飞机租赁公司CAL 100%股权,主要包括107项带租约的自有飞机资产及13架飞机订单。此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飞机资产盈利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随后,穆迪(Moody's)对Avolon的投资级(Baa3)评级展望从“稳定”提升至“积极”,并指出该变化亦考虑到Avolon宣布收购CAL的积极财务影响,反映了Avolon在飞机租赁行业较高租赁率的背景下,通过新机队投资组合改善盈利的能力。

此外,渤海租赁旗下还拥有全球第三大集装箱租赁公司Seaco,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自有及管理的箱队规模约411.3万CEU,集装箱平均出租率为98.84%。GSCL服务于全球超过750家租赁客户,集装箱分布于全球190个港口,在全球范围内拥有23个运营中心,形成了以干箱、冷藏箱为主,罐箱、特种箱等作为补充的集装箱队,能够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评委会表示,渤海租赁凭借在稳健经营、创新推动、高效治理、可持续发展以及ESG等方面的优异表现和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其作为一家优秀上市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荣获卓越优秀上市公司奖实至名归。

【卓越董秘奖】

渤海租赁王佳魏先生2012年加入公司以来,一直从事资本运作、证券事务及投融资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至今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董秘以来,王佳魏先生十分重视监管信息沟通、投资者沟通、券商分析师沟通以及媒体信息沟通工作,同时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合规经营。王佳魏先生在助推公司业务及资本市场发展、传递公司价值观、扩大公司影响力、维护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卓越投关团队奖】

2024年以来,渤海租赁投资者关系团队积极抢抓公司经营亮点及业务恢复利好,积极开展市值提升及价值传播工作。一方面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与多家机构投资者开展路演活动,大幅提高二级市场曝光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积极接待中小投资者热线电话,增强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此外,采用更为主动的传播策略,通过财经媒体、行业媒体、自媒体、投资者社区等渠道,传递行业复苏、公司经营亮点及业绩恢复等利好信息,在助力公司市值提升,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品牌价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证券之星的财富号 2024-11-11 09:11) [点击查看原文]

相关股吧: 财富号评论(cfhpl)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