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 B 公告编号:2024-05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终止上市不适用退市整理期的情形。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是。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
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份确权公告,尽快完成股份确权手
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第一节 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1.股票种类:人民币特种股票(B 股)
2.股票简称:凯马 B
3.股票代码:900953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 年 6 月 28 日
第二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你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股票
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1 条和第 9.2.7 条的
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 条、第 9.2.9 条和第 9.6.1 条的规定,你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第三节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9 条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第四节 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上交所于 2024 年 6 月28日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第五节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已聘请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委托其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恒天凯马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4)。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股东可到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手续。
3.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沪市退出登记手续。自完成沪市退出登记至在退市板块办理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业务期间,主办券商负责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和变动记录维护等业务。
4.公司或主办券商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为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账户的初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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