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 B 股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市黄浦区长
乐路 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丽娟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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