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0
公告编号:2024-0010
证券代码:874435 证券简称:昆仑联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增加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未来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债权融资环境及未来资本支出计划等情况,建立对投
公告编号:2024-0010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后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当年合并报表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或净资产的 30%。
公告编号:2024-0010
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五)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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