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874376 证券简称:百菲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钦州市灵山县十里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8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5,167,467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8,275,12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3,442,58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3)股票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4)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5)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奶水牛智慧牧场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智能仓储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待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7)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9)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
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0)其他事项说明:
①超额配售情况: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②发行承销费用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由公司承担。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由公司承担。
③发行与上市时间: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④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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