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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9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4194 证券简称:泰凯英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 2024 年 1-6 月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2024 年 1-6 月期间,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更正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出具的更正后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后的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是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准
公告编号:2024-075
确性,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上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国、史新妍、王苑琢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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