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874187 证券简称:荣鹏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许维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8,500,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或不超过 21,275,000 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人民币普通 A 股,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价格: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6 万台智能喷涂机项目 7,132.78 7,132.78
2 气动工具数字化智能工厂升级 7,382.16 7,382.16
改造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8.32 5,638.73
合计 20,243.26 20,153.6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发 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 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 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8、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 享。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 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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