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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19:58:47 股吧网页版
鼎智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鼎智”)2023 年 9 月决定
投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到宁波锚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其中119.5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880.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江苏鼎智占宁波锚点14.2857%的股份。

目前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江苏鼎智决定转让目标公司投资额 500 万元,其中 59.75 万元为注册资本,440.25 万元为资本公积,占 7.1428%股份,本次转
让目标公司投资额 500 万元实缴金额 0 元,现以 0 元的对价转让给周培良,周培
良同意受让该股权,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标准,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

根据下表计算,交易标的资产不满足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标企业

目标企业

鼎智科技审计的合 2024 年 10 月

2024 年 10 月 本次股权转
并财务会计报告金 30 日或 2024

项目 30 日或 2024 让占比(3)/
额 2023 年末或全 年 1-10 月对

年 1-10 月金 (1)

年(1) 应 7.1428%股

额(2)

份的金额(3)

资产总额 715,921,433.70 8,736,437.20 624,026.24 0.09%

资产净额 666,608,645.30 4,236,510.86 302,605.50 0.05%

营业收入 282,465,850.67 4,224,991.39 301,782.69 0.11%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锚点驱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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