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4-099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1 月 27 日,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晔、陈波、蔡文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7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李业强、孙卫超等共 8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提出异议。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2)和《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91)。
4、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5、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95)。
6、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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