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关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岩高新”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元证券,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国元证券委派袁大钧、李朋、张领然、赵阳、蒲佳璇、杨嘉玥、李辉、齐琪、董楠卿组成金岩高新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2024 年第一季度,在国元证券的组织协调下,各中介机构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开展了辅导与规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并督导公司进一
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2、协助并督导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特别是完善与财务信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3、协助金岩高新梳理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4、作为金岩高新的持续督导券商,国元证券关注公司年报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通过收集整理企业提供材料,与公司股东、管理层进行日常沟通,探访工厂日常生产情况,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走访公司客户及供应商,参与期末盘点,深入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并按照上市辅导计划,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本次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中介机构重点关注了金岩高新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已按照中介机构的要求积极予以落实和完善,公司全面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问题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需进一步加强。
解决方案:随着新《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公布,公司需继续
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增强企业及相关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
问题 2:存在关联交易。
解决方案: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企业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金岩高新管理层有关关联交易规范控制的培训。
问题 3:财务内控规范水平需进一步强化。
解决方案: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金岩高新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金岩高新合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财务内控规范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袁大钧、张领然、赵阳、李辉、齐琪、董楠卿、李朋、蒲佳璇、杨嘉玥,其中袁大钧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工作小组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将通过集中座谈与会诊、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持续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相关监管案例等方面的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知悉信息披
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会同各方做好 IPO 申报报告期的审计和财务核查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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