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872844 证券简称:金岩高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9 月 28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09 月 28 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本公司执行其中“三、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结合监管实践,研究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1 号解释性公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公告编号:2024-066
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技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重新界定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 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728,818.32 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66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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