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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9 15:35:39 股吧网页版
金岩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51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岩高新”或“公司”)于 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遵循市场定
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
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
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

公告编号:2024-051
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关
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技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重新界定非经常性损益,符合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遵循市场定
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
作。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
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
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关
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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