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2262 证券简称:友联盛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持带有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 出具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友联盛业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6,531.17 元、-19,027.07 元、-311,384.46 元,近三年经营状况不
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6,731,203.68 元,实收股本为 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一。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友联盛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涉及事项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遵循情况
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
公告编号:2024-007
条: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所述事实的披露。会计师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1324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重大不确定性己充分披露情形。根据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公告编号:2024-007
报告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友联盛业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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