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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18:36:00 股吧网页版
通易航天: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4-070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投”)协商约定,公司拟向浙江创投或其管理的投资平台转让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伦科技”或“标的公司”)2.223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40.6739 万元,参考评估值定价,交易总金额为 2,000 万元。
上述出售资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的两个投资平台签订了关于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方主体情况如下:

(一)平湖市浙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 湖浙创”)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港路 1333 号 6 号楼 212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100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如适用):平湖浙创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平台,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浙创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创”)

注册地址:福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洋洲南路 199 号科技孵化园 B
座 4 楼 439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100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浙创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平台,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协议主要签署方:

甲方(交易标的):尼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乙方 1:平湖市浙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2:杭州浙创科创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转让方):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资产及价格

本次本公司向平湖浙创和杭州浙创合计转让尼伦科技 2.223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40.6739 万元,交易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受让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按照人民币 8.99 亿元估值(尼伦科技总估值)受
让出让方持有的尼伦科技 240.6739 万元注册资本。其中:乙方 1 以 1,367 万元
受让出让方持有的尼伦科技 164.5006 万元注册资本;乙方 2 以 633 万元受让出
让方持有的尼伦科技 76.1733 万元注册资本。

4、付款与交割

(1)受让方应在协议签署后 15 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至出让方收款账户;
(2)受让方自其对应的付款日成为尼伦科技的股东,持有尼伦科技对应的注册资本,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尼伦科技需在受让方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的 20 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各方应积极配合尼伦科技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工商登记变更等费用由尼伦科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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