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4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71485 证券简称:长安文化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长安文化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2022 年预计发生总额 56 万元,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
额(万元)
西安秦腾置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 50
秦汉新城蒜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 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 8 月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子公司陕西海悦生活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参会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参会人员无需回避表决。
2、《子公司西安皇蜂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参会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
公告编号:2022-033
方,参会人员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陕西长安文化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第三款 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款的规定。已按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一百零八条 第二款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西安秦腾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凤城二路海荣翡翠国际城 1 幢 1 单元 10601 室
注册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海荣翡翠国际城 1 幢 1 单元 106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永勃
实际控制人:郑程颢
注册资本:11000 万
主营业务: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西安秦腾置业有限公司股东西安秦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程颢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李永勃(持股 1%)为公司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2-033
名称:秦汉新城蒜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光伏一路 1 号海璟城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光伏一路 1 号海璟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靖锋
实际控制人:郑程颢
注册资本:1000 万
主营业务:企业孵化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秦汉新城蒜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蒜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程颢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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