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8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11
第一节 股东...... 11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6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2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2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2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7
第五章 董事会......33
第一节 董事......33
第二节 董事会......3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4
第七章 监事会......46
第一节 监事......46
第二节 监事会......4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9
第二节 内部审计......5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2
第一节 通知......52
第二节 公告......53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54
第一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54
第二节 信息披露......5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60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61
第十四章 附则......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70 万股,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蓝玉四街 9 号科技园 5 号厂房 3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95.3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经营期限为 2011 年 01 月 06 日至 2061 年 01 月 05 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和公司股东大会或本章程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愿景:让生活更智能,让智能更简单
企业使命:成为一家不断进化的科技企业,满足人们对智能化生活的无限追求。
价值观:创新、专业、担当、共赢
公司主营项目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具体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开关电源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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