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绿亨科技(870866)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绿亨科技涉嫌的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
绿亨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拟募集资金约3.73亿元,其中计划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海兴项目),实施主体为绿亨科技子公司河北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亨)。
经查,河北绿亨已于2023年7月19日更名为河北汴京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已非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22日,绿亨科技公告将海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绿亨变更为绿亨科技,但公司未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第2.3.4条的规定,将海兴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绿亨科技未及时履行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
2022年12月2日,绿亨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约3亿元,当日全额转出用于投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2022年12月6日全额赎回,但公司未按《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第2.3.3条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未按规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
2023年9月28日,绿亨科技从北京农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全部资金1.67亿元,账户余额为0且未再使用,但绿亨科技未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第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绿亨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会计部门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但实际并未执行有关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药、种子企业,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12月,绿亨科技在北交所挂牌。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绿亨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2亿元,同比增长7.12%;归母净利润3249.45万元,同比下降28.74%。
值得注意的是,前三季度,绿亨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1.84万元,同比由正转负。公司称此项变动系商品和人工成本上浮,投入增加,政府补贴同期减少所致。
二级市场上,截至20日收盘,绿亨科技跌3.13%,报8.05元/股,总市值14.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