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及相关责任主体因违规使用闲置资金遭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1月29日电根据北交所在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沪江材料(870204)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因违规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处罚。具体包括董事长章育骏、董事会秘书詹璇和财务总监孙斯兰。处罚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在超出决议有效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未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违规行为包括两项:首先,沪江材料于2022年3月22日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但在12个月期限届满后,仍继续使用该资金,期间最高余额达8580万元;其次,自2023年9月28日《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生效后,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期间最高余额为6050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沪江材料及上述责任主体出具了警示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相关情况。该处罚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提醒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重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24年前三季度,沪江材料实现收入2.21亿元,归母净利润2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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