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9983 证券简称:ST 景春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春园林”或“公司”) 已于
2023 年 8 月4 日收到主办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 8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与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
二、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8 月 16 日,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 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2020 年 2 月 25
日,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 协议》,协议对服务内容、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尚有 部分财务顾问费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鉴于景春园林存在前述长期欠缴费用情形,德邦证券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向景春园林发出第一次书面催告,2023 年 4 月 20 日向景春园林发出第二
次书面催告,2023 年 7 月 10 日向景春园林发出第三次书面催告。并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4 月 20 日、7 月 10 日披露了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经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催告三次后,景春园林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 导费用。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单方解除与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的持续督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向景春园林发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拟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股转公司就该事项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景春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单方解除与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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