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德邦证券作为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止 2023 年 7 月 8 日,贵州景春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财务顾问费、2021 年持续督导费和 2022 年持续督导费。
截止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仍未支付上述财务顾问费和持续督导 费用。
鉴于景春园林存在前述长期欠缴费用情形,德邦证券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向 ST 景春发出了第一次书面催告,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向 ST 景春发出了第
二次书面催告,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向 ST 景春发出了第三次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景春园林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 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在主办券商单
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景春园林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 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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