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3 17:07:27 股吧网页版
华洪新材:华英证券关于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华英证券

关于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其他(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 是

期末净资产为负、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

确定性)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期末净资产为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华洪新材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立信中联审字
[2024]D-0405 号《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16 号《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
的专项说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洪新材实收股本总额为
9,300,000.00 元 ,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为
-10,260,198.11 元,净资产为-784,363.48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根据华洪新材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其 2023 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
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由“华洪新材”变更为“ST 华洪”,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华洪新材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不能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第 4.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 2024 年 4 月 25 日起
被实行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加注 ST 标识,由“华洪新材”变更为“ST华洪”,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另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不能得到改善,未来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前述情况,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405 号《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16 号《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3.《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4.《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5.《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6.《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7.《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