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4
公告编号:2022-048
证券代码:839966 证券简称:斯芬克司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合同对合同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限售期、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对象股份认购方式为债权认购,不涉及募集现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监管等相关流程及协议。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公告编号:2022-048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斯芬克司药物研发(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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