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5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4
第一节 通知......34
第二节 公告......35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9
第十三章 附则......40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4 月 6 日由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850 弄 22 号 519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20 年。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
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
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金融),产品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投资管理,电脑平面设计,礼品包装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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