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该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7
二、《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充分了解。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拟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系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海外战略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公告编号:2024-037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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