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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7:13:33 股吧网页版
中诚咨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839962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7 日,书面通知
5.会议主持人:陆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列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一)募集资金用途调整

调整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方向为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EPC 业务拓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方向为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 EPC 业务拓展项目。
(二)延长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鉴于前述期限已届
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顾建平、陆惠民、肖明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32,989.52 万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26,989.52 万元。

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 额(万元)

1 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300.12 12,300.12

2 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7,689.40 7,689.40

3 EPC 业务拓展项目 7,000 7,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 6,000

合计 32,989.52 32,989.52

调整后: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1 工程咨询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2,300.12 12,300.12

2 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7,689.40 7,689.40

3 EPC 业务拓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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