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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18:13:40 股吧网页版
中诚咨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鉴证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苏公 W[2024]E1045 号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咨询”)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诚咨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中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诚智汇工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众宇诚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中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诚工程咨询(常熟)有限公司、苏州吴江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及苏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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