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9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9911 证券简称:中煤远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账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原公告部分内容存在错漏,现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911 中煤远大 2023 年 5 月 12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公告编号:2023-022
更正后: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911 中煤远大 2023 年 5 月 12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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