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9907 证券简称:贺斯特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
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 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公告编号:2022-017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
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 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7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
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 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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