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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0 15:36:37 股吧网页版
雍康科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雍芝真柏康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雍芝真柏康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部证券作为雍芝真柏康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 是

联系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经与雍芝真柏康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雍康科技”)
沟通,主办券商了解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总经理王振因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及主办券商无法与王振取得联系,对公司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

雍康科技受新冠疫情影响,从 2022 年 3 月开始由阶段性居家办公到封闭
式居家隔离,审计机构无法到场进行审计。截至目前,公司未恢复正常经营,审计工作未有新进展,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雍康科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被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根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西部证券作为雍康科技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西部证券
2022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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