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9894 证券简称:长城搅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
1.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票据池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票据池项下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债务提供票据质押担保。
2.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 分(支)行申请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融资。
以上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内容 包括但不局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一年期电 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口押汇、非融资性保函等银 行授信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 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2
二、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贷款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生产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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