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证券代码:839894 证券简称:长城搅拌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集人的相关规 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10:00
预计会期 1.0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94 长城搅拌 2023 年 4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雨顺、方正律师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3 年经营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2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根据 2022年工作情况,提出了 2023 年侧重监督和完善的方面。
(三)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均引用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2022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独立董事张永谦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进行了回顾、总
结。
(五)审议《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列举了公司 2022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并对各种财务指标进行了说明和总结。(六)审议《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鉴于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健、快速发展,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八)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财务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继续聘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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