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搅拌”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对长城搅拌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3,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7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12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
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2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账 号:1921010104002258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制
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于取得股转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加:利息收入 2,991.03
二、募集资金使用 15,002,991.03
具体用途
1、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7,994,537.64
2、支付员工薪酬 5,000,000.00
3、其他在经营过程中所需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日常开支 2,007,903.69
4、银行手续费 549.7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挂牌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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