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做出终止挂牌决定后
未提交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来照明”)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票被做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交 否
复核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股票被做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交复核申请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376 号)。2022 年 7 月 13 日,全国股转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相关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已满 5 个交易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的,应当在复核期限届满当日,披露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相关公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复牌,
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
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泰照”。
公司未按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汤永东
联系电话:13910960596
方正承销保荐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陈
联系电话:0731-8583237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376 号)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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