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来照明”)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票新增停牌事项 否
2 其他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否
3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4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股票新增停牌事项
因方正承销保荐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与泰来照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起停牌。因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含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增
加停牌事项。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方正承销保荐与泰来照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满三个月,且公司仍未能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泰来照明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方 正 承 销 保 荐 通 过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汤永东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 汤永东
执行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中信执字 001149 号
立案时间: 2021 年 03 月 19 日
案号: (2021)京 0102 执 627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贷款本金人民币贰仟叁佰肆拾柒万陆仟贰
佰玖拾壹元叁角柒分(23476291.37 元)。(2)
截止2020年10月21日的罚息人民币贰万肆仟
肆佰陆拾陆元柒角(24466.70 元)。(3)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至还款之日的罚息(以欠付的
贷款本金为基数,具体计算方法以根据《小企
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第一部分第 6.2.1 约定为
准)。(4)公证费:贰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29280
元)。 注:每年产生的罚息,合计不得超过司
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就上述风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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