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9882 证券简称:泰来照明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21-018
普通股 839882 泰来照明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茶园村将军路地段迅扬高科产业园 3A#5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合作已到期,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以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00-上午 10: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茶园村将军路地段迅扬高科产业园
公告编号:2021-018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国安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茶
园村将军路地段迅扬高科产业园 3A#5 楼 联系电话:1382588730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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