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845 证券简称:ST 亿德力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可能被单方接触持续督导协议情况
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德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国信证券关于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于同日向公司发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的催收函》,就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督导费用发起书面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二、 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解除情况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缴足一年的督导费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已经解除。
秦皇岛亿德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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