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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28
公告编号:2022-048
证券代码:839842 证券简称:抚工工具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6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张明祥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48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度,抚工工具及全资子公司辽宁抚工实业有限公司同抚顺福达冶金材料经营有限公司、抚顺嘉瑞金属材料经营有限公司等 4 家关联公司开展采购及销售业务合计 64,355,704.81 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公司净资产的76.12%。抚工工具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事前审议与披露程序,直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补充审议并披露。
抚工工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一百零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第一百零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
则》)第一百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第四十二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一条,构
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张明祥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抚工工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时任董事长张明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48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进行深刻反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并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操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辽宁抚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57 号)
辽宁抚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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