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0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9840 证券简称:长运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2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2023 年 5
月 4 日已停牌,并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公司没有人员进行年报编制,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年
报编制,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之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其股票挂牌。如果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2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股票挂牌的决定。
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3-012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及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推 进相关事项进展。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上述强制终止挂牌事项无法消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0514-80918713
邮箱:lujun@cyjsgf.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金湾路 23 号
(二)券商联系人:屠友益
联系电话:021-23189571
邮箱:tyy9540@htsec.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888 号
六、 其他说明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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