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沟通等方式,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运股份”或“公司”)原定于 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未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预计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长运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长运股份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和定期报告事前沟通了解到,长运股份预计无法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并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预计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
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15094363366
主办券商联系人:屠友益
联系电话:13564901668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情形,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海通证券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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