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股份”或“公司”,证券代码:839840)主办券商,履行对长运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 2021 年度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415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9,363,29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4,999,997.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89,997.65 元。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0000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账号:613900078110708。长运股份于 2021 年 1月 19 日与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4,793,628.73 元,剩余募集
资金 0 元。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会计记账凭证等资料的核查,长运股份在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789,997.65
2 加:银行利息 3,280.19
3 其他 350.89
4 减:补充流动资金 24,792,179.35
5 网银费用 1,125.88
6 询证函 323.50
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长运股份在 2021 年度将本次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并办理了销户手续。
长运股份 2021 年度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24,999,997.6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24,789,997.6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已使用完毕。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
四、核查结论
根据长运股份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海通证券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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