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1 22:46:41 股吧网页版
长运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9840 证券简称:长运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9: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1-019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40 长运股份 2021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邵鹏、吴传华律师。
(七)会议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二)审议《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19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扬州长运塑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暂不对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
(八)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在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一亿元、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一亿元的相关银行贷款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
(九)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