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9808 证券简称:小尾羊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余佳荣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中增加挂牌公司为回购义务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公告编号:2024-005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号)和《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9 号),公司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为切实保护异议股东权益,保证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款按约支付,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中增加挂牌公司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义务人,挂牌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根据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体内容与控股股东共同履行股份回购义务,按约向异议股东支付股份转让款。2、承诺在下属子全资子公司“江苏小尾羊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款专用支付账户(账户号:1065 2501 0400 1104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西漳支行),在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终止挂牌的批复文件,并开始履行股份回购义务时,保证该账户上有不低于 300 万元的资金,该账户上的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款。3、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
就公司回购股权履行减资程序的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做出承诺:将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 30 日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提请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审议《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并配合办理工商减资事项,并督促公司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24 个月内按约定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份实施回购。如公司董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未能在上述期间内提议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并投赞成票,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公司董事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为增加控股股东履约保证措施,控股股东作为回购义务人承诺以其于 2023年 2 月抵账新取得的位于包头市土右旗阿拉坦大街辛集皮革城内 A-10 号、1061
号、1062 号三套商铺(总面积 491.66 平方米,总价值 4,331,647 元)抵押给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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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东,作为股份回购履约的保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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