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9788 证券简称:汇洋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内外部因素,以及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与资本市场的结合,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公司主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终止挂牌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已与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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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汇洋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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