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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9786 证券简称:源明杰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冻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办理业务
时发现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时披露了《关于银行账
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就上述冻结事项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2022)粤 0306 执保 14007 号】及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现对相关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二、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账户性质:基本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账号:774457942369
冻结金额:2,240,000.00 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
粤 0306 执保 14007 号】及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执)》,上述银行账户所涉及的诉讼案件为:
本公司与浙江卡曼橡胶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曼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卡曼公司出售2台全自动N95口罩机,总价款人民币为218万元,交货时间为2020年5月8日,卡曼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2020年5月6日至8日,卡曼公司派员到本公司进行设备验收,以验收不合格等原因,拒收口罩机。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卡曼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编号:2023-001
卡曼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
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共计价值人民币 2240000 元的财产,
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时对该事项进展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0306 执保 14007 号;
(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回扏)》。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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