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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13 17:54:46 股吧网页版
源明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3



证券代码:839786 证券简称:源明杰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黎理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王芳玲因请假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总经理黎理杰、财务总监邹大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黎理明、黎理杰、邹大卡、刘锦祥、陈文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之日起计算。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山无陵、张丽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鲍伟海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承诺行为,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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