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5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9785 证券简称:冀雅电子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告编
号:2023-006)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11,532,790.82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54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
公告编号:2023-013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划入
股东资金账户。
由于控股股东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和股权收益冻结情况,故本次控股股东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应得权益分派现金红利暂时不能划入其帐户,待后续协商处置。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 号路 36 号
联系人:李兴茂
电话:0316-6063750
传真:0316-6063724
六、备查文件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冀雅(廊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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