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0
证券代码:839783 证券简称:洛克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83 洛克新材 2022 年 11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开发区新南洋路 37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拟认定龚敏芝、汝寅初、芦保国、赵青松、丁雅富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审议《关于<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每股价格 4.0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000.00 元(含)。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为公司部分在册股东、外部合格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13 人(含),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者主体条件。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2-032)。
(三)审议《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中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为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股票发行,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拟变更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 万元。
拟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 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为: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5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拟修改为: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六)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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